江西上饶卫生职业学院招生2025上饶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西上饶卫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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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卫生健壮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strong>第一章总则

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职业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文件灵魂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条学校招生职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规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strong>第二章学校概况

三条学校名称:上饶卫生健壮职业学院(学校标识码:4136014808)

文译名:ShangraoHealthVocationalCollege。

四条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迎宾大道99号(邮政编码:334600)

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七条学制:三年

八条学校隶属部门:上饶市人民政府

校业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卫生健壮委员会。

九条颁发学历证书:按民族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规划规定的学说和操作教学环节,想法品德考核合格,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上饶卫生健壮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strong>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责任

十条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职业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职业,全面负责并协调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职业,研究制定招生相关职业方案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职业中的重大事宜。

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职业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职业。

十二条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职业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strong>第四章招生规划

十三条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共计七个专业。

十四条学校面向省内招收历史、物理类考生,省外招生科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招生规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十五条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5年招生规划。

strong>第五章录取制度

十六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十七条严格执行民族和各省招生政策,按民族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十八条外语语种不限。

十九条男女比例: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二十条同分排名处理:执行各省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职业的通知要求中总分相同的排序技巧,按位次先后进行录取。

二十一条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职业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报考我校的考生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检。

二十三条录取结局的公布: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strong>第六章入学、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二十四条资格确认: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十五条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规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若上级出台调整学费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住宿费800元/学年。

二十六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民族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注册、公示、可查询);纳入民族就业规划。

strong>第七章资助政策

二十七条学校根据民族有关政策设立民族奖学金、民族励志奖学金、民族助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助学方式,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民族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助学。

strong>第八章附则

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职业,不收取民族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上饶卫生健壮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招生职业,若有与民族高招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民族高招政策为准。

三十条本章程由上饶卫生健壮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网址:http://www.srwsjkzyxy.com/

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生办公室电话:0793-2652333/2652330

校传真:0793-2652577

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迎宾大道99号(邮政编码:334600)。

签:上饶卫生健壮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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